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27日讯(记者 刘燕娟)“凡违反规定的,一律按程序先停职检查,再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今天,省纪委监委公布“十严禁”纪律规定,坚决制止违规吃喝行为,严防“吃喝风”隐形变异、反弹回潮。
这十条禁令包括: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严禁以请示、汇报工作等名义违规宴请上级单位工作人员;严禁以伪造接待公函、虚列接待事项、虚增接待人数等方式公款吃喝;严禁化整为零拆分开具公务用餐发票;严禁在私人用餐中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名义开具发票;严禁虚列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印刷费等名目隐匿违规吃喝费用;严禁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违规吃喝费用;严禁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吃喝费用;严禁指使、授意管理服务对象安排违规吃喝活动;严禁在机关食堂、“一桌餐”场所、企业内部接待场所等地方违规吃喝。
据了解,今年3月,省纪委监委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违规吃喝问题集中治理,并挂牌督办100件“四风”问题线索,要求相关市州纪委监委对挂牌督办件直查直办。此次出台的“十严禁”正是针对挂牌督办发现的违规吃喝隐形变异具体表现,再次释放了湖南纠治“四风”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对歪风陋习露头就打、反复敲打的强烈信号。
今年一季度,全省共查处违规吃喝问题83起,处理14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4人。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近期将通报一批违规吃喝典型案例,以案明纪,并督促违规吃喝问题突出的市县和部门找准问题症结,举一反三全面纠正整改,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刘燕娟
编辑:高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