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9日至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指出:“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要增强信心,从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适应新常态,保持战略上的平常心态。”“新常态”一词首次出现在公众视野。
经济发展新常态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我国经济发展阶段性特征作出的重大判断。针对我国经济发展处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的基本特征和工作要求,2014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系统阐释了“经济新常态”。
在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发展的环境、条件、任务、要求等都发生了新的变化,增长速度要从高速转向中高速,发展方式要从规模速度型转向质量效率型,经济结构调整要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举,发展动力要从主要依靠资源和低成本劳动力等要素投入转向创新驱动。这些变化,是我国经济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优化、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进的必经过程。
为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明确主攻方向、总体思路和工作重点,2015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集中体现了新常态下我国发展的思路、方向和着力点。2015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又提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应并引领经济新常态。
在新发展理念正确指引下,党中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我国经济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
来源:芒果云
编辑:姜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