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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湖南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出台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余蓉 编辑:陈加宁 2021-05-22 08:5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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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湖南省将实施新高考首考。近日,省教育厅正式印发《湖南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对相关工作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考试:考试时间为3天,各科考试时长不相同

今年高考按照“3+1+2”模式,高考总成绩由统考科目和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满分750分。“3”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由全国统一命题,满分均为150分,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1”为物理或历史必选一科(首选科目),满分为100分,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2”为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任选2科(再选科目),每科满分均为100分,原始成绩赋分后计入考生总成绩。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由我省自主命题。

选考科目每科考试时长调整为75分钟。各科目具体考试安排为:6月7日上午语文(9:00-11:30),下午数学(15:00-17:00);6月8日上午物理/历史(9:00-10:15),下午外语(15:00-17:00);6月9日化学(8:30-9:45)、地理(11:00-12:15);下午思想政治(14:30-15:45)、生物(17:00-18:15)。

计划:按物理、历史分类编制计划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分为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普通类、体育类专业招生计划均按照物理类、历史类分类编制、分类公布。

在湘招生高校编制招生计划时,须按照“院校专业组”或“院校+专业”的模式编制。其中,采用平行志愿投档的招生计划按“院校专业组”模式编制,不采用平行志愿投档的招生计划按传统的“院校+专业”模式编制。

今年起,合并本科录取批次。普通类和体育类专业按录取批次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

艺术类专业计划编制方式及录取批次安排按《湖南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填报:以院校或院校专业组作为填报单位

各批次志愿填报以院校或院校专业组作为基本单位,每个院校或院校专业组志愿下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本科提前批设“军事院校志愿”栏和“非军事院校志愿”栏。“军事院校志愿”栏设3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非军事院校志愿”栏设1个院校志愿。

普通类本科批设“特殊类型志愿”栏和“普通志愿”栏。“特殊类型志愿”栏设1个院校志愿,“普通志愿”栏设45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体育类本科批设3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专科提前批设“定向培养士官志愿”栏和“其他院校志愿”栏。“定向培养士官志愿”栏设3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其他院校志愿”栏设1个院校志愿。

高职专科批设3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普通高校对口招生分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本科提前批设1个院校志愿,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各设10个院校平行志愿。

考生须根据自己的报考科类选择符合选考科目要求的院校专业组(或专业)填报。在同一次填报的同一批次的所有志愿中,考生只能填报同一个专业类(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的志愿,不得混报。

录取:按物理、历史科目组合分别划线、分开投档录取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依据全国统一考试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择性考试的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按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分别编制招生计划、分别划线、分开投档录取。

需要关注的是,平行志愿投档时由投档到院校变为投档到院校专业组。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只能在同一个院校专业组的招生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调剂。

平行志愿投档时,先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顺序出档。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投档时按以下规则排序:对于普通类专业类别,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加分:六类情形可加分,最多不超过20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适当增加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只能取其中一项,且不得超过20分。

(1)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县、区)和少数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20分。

(2)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县、区和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等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和少数民族乡的汉族考生,可以加5分;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等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10分;其他散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5分。本条加分项目仅适用于向我省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

(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可以加10分。

(4)烈士子女可以加20分。

(5)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加10分。

(6)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以加20分。

以上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降分:来湘招生高校可降20分投档

所有来湘招生高校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录不满额时,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降分投档以考生填报的征集志愿为依据。其中,体育类专业降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时,文化最大降分幅度为14分,专业最大降分幅度为6分;对口招生艺术类(音乐、美术、服装)文化和专业最大降分幅度均为10分。

经省教育厅批准的省内高等职业院校的特殊专业,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录不满额时,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30分以内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降分投档以考生征集志愿为依据。特殊专业招生须将其招生计划单列院校专业组,在录取过程中不能追加计划,录取到特殊专业的考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余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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