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九龙治湖”难题,《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9月1日起施行
禁止填湖造地,严控磷氮排放总量
《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5月28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在长沙举行新闻发布会,就5月27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下称:条例)进行解读并答记者问。
依法保护
加强省级层面统筹协调
作为“长江之肾”,洞庭湖对于长江流域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条例依据《长江保护法》,根据湖区实际,在加强洞庭湖保护的整体性、系统性,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整体合力,加强信息共享与联动,加强保障与监督以及绿色发展等方面,予以针对性地完善、细化和衔接。为解决“九龙治湖”问题,加强了省级层面的统筹协调。
条例共分总则、规划与管控、 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修复、绿色发展、法律责任、附则七章,共五十一条。条例所称洞庭湖,是指洞庭湖湖泊,松滋河、虎渡河、藕池河、华容河本省行政区域内河道,以及上述湖泊、河道沿岸堤防保护的区域(以下简称湖区),包括岳阳市、常德市、益阳市和长沙市望城区等相关地区。具体范围由省人民政府划定,向社会公布,设立必要的标志。
污染防治
严控重点行业氮磷排放
记者注意到,条例专门对洞庭湖区的污染防治提出了全面具体的要求,尤其是针对洞庭湖总磷控制从多个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如:设立磷氮总量控制条款,要求按程序拟定洞庭湖总磷、氨氮等重点水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削减和控制方案,并将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排污单位。在工业污染防治条款中明确提出严格控制重点行业氮磷排放总量。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方面明确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等……这一系列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均将对提升洞庭湖水质、改善洞庭湖水生态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此外,条例还从确保蓄滞洪区功能的角度出发,要求洞庭湖蓄滞洪区的土地利用、城乡建设以及其他非防洪工程的规划与建设应当符合防洪蓄洪要求。省、湖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蓄滞洪区管理与建设要求建设防洪蓄洪工程,确保堤防达标。
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是长江经济带特色鲜明的组成部分,是湖南融入长江经济带的重要板块。记者了解到,湖南将积极对接国家长江经济带战略,统筹研究解决好洞庭湖当前面临的防汛抗旱、水源保障、水质改善、生态修复面临的突出问题,强化水系连通、江湖联动、综合治理,通过修闸调水、引江济湖、河道疏浚、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措施,进一步建立完善河湖健康保障体系,为洞庭湖区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建设“大美洞庭”提供坚实保障。
洞庭湖保护条例内容摘选
禁止规定
① 禁止在湖区布局对生态系统有严重影响的产业
② 禁止重污染企业和项目向湖区转移
③ 禁止填湖造地、围湖造田、建设矮围网围、填埋湿地
④ 湖区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
⑤ 禁止在湖区天然水域围栏围网(含网箱)养殖、投肥投饵养殖
⑥ 禁止在湖区自然保护区人工种植、施肥培育芦苇
⑦ 在洞庭湖水域航行的船舶应当具备合法有效的防污染证书、文书
⑧ 禁止在湖区的自然保护区种植欧美黑杨等树种
鼓励行为
① 鼓励将洞庭湖保护要求纳入村规民约
② 鼓励社会资本依法投入洞庭湖保护
③ 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形式保护宣传普及工作
④ 鼓励船舶经营者使用天然气、太阳能、电能等清洁能源
法律责任
填湖造地等违法行为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投肥投饵养殖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生产、销售含磷洗涤用品,处产品货值金额50%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解读
条例通过哪些规定解决“九龙治湖”问题?
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曾东楼:其一,加强省政府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确定一湖四水协同治理,建立洞庭湖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其二,规定河湖长制,湖区各级河湖长依法履行职责,负责洞庭湖保护相关工作;其三,确定省联合执法、市综合执法的执法机制;其四,建立洞庭湖监测信息共享与信息统一发布制度等。
条例实现湖区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绿色发展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杜中华:一方面,立足临江临湖区位优势和特色资源优势,建立湖区特有的生态产业和合理的经济结构,着力培育壮大特色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同时,结合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湖区成为“两品一标”农产品的主产区。打造特色文旅小镇,促进文旅、农旅结合,把洞庭湖区打造成精品旅游产业带。
条例在保障湖区生活、生态和生产用水,协调社会经济发展与维护河湖生态健康方面有什么举措?
省水利厅副厅长钟再群:条例规定,省人民政府应当将洞庭湖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调整湖区经济结构,优化产业布局。湖区用水实行总量控制、统一调度、分级负责的原则,应当兼顾上、下游用水需求,科学制定水量分配方案,优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保障基本生态用水,统筹农业、工业以及航运等需要。省、湖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综合立体交通体系列为重点发展领域,发展低水耗、低能耗、高附加值的产业。
如何加强对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省人大财政经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姚茂椿:首先要大力推进条例落实,再综合运用人大监督,组织执法检查,发挥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等方式促进条例有效实施。条例第12条作了具体规定,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将采取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条例情况的监督。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丁鹏志
编辑:马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