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益阳市高新区金天星大酒店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被立案处罚。
此前,益阳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在检查时发现,该酒店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联动控制柜存在故障;部分感烟探测器损坏;部分室内消火栓接口损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大队消防监督员依法对该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经过大队调查取证、集体研究和处罚告知等一系列程序后,决定给予益阳市高新区金天星大酒店处罚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
目前,该单位已依法缴纳了罚款,并积极配合整改工作,安排人员对损坏的消防器材进行了维修和更换。单位负责人表示,以后一定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单位消防安全。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蔡萑
编辑:高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