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 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并报请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2021年郴州市苏仙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名。现公告如下:
1.招聘计划
1.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名,其中管理类岗位11名,专业技术类岗位11名。具体招考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郴州市苏仙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2.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进行查阅:
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sx.gov.cn/);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
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rsks.czs.gov.cn/)。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sx.gov.cn/)发布。
2.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1)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在1985年10月25日后出生;报考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即在1990年10月25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即在1980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所学专业或毕业证书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参考《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或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其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4)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届、2020届、2021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包括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已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2019届、2020届、2021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包括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为已落实工作单位人员,不得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5)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未按时取得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7.岗位要求中工作经历、资格、职称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21年10月,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 现役军人;
6.截止公告发布之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普通高校在读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10.苏仙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苏仙区“三支一扶”人员。
3.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缴纳考试考务费200元。
(1)报考人员缴纳考务费,只能通过银行柜台转账或手机银行转账方式向郴州市苏仙区财政局专户进行转账缴纳,不能以现金存入和ATM机转账方式缴纳。缴费成功后,请考生截图保存缴费凭证或拍照保存缴费回执单(如果不是以报考人员账户转账,则需在缴费凭证上注明报考人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未及时缴费考生视为放弃参加本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账号名称:郴州市苏仙区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账号:18644901040000391,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苏仙支行营业室。
(2) 缴费后扫描公告末尾的报名二维码(附件6)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一寸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照(以“姓名+身份证号码”格式命名,例如“张三431003123456780000.jpg”,大于300*215像素,jpg格式,30KB以上)和缴费凭证截图或缴费回执单照片。报名信息务必填写准确无误,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提交后,请报考人员扫描公告末尾的报名信息确认查询二维码(附件7)确认是否报名成功。不按要求上传图片及填报个人信息,视为报名未完成,不得参加笔试。
(3)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下同)。
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下载《专业目录》(附件5),对应找到本人专业名称,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及时、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26日上午8:30时至11月2日下午17:30时。
3.领取笔试准考证及缴费发票。2021年11月11日-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在苏仙区行政中心大楼1025室领取笔试准考证。(地址:郴州市苏仙区观山洞街道郴县路177号。市内乘59路公交车到苏仙区检察院下,沿桂园路走100米左右可达;市内乘13路、21路、22路、27路、36路公交车到高斯贝尔下,沿桂园路走500米左右可达)。
特别提示:领取笔试准考证及缴费发票需凭报考人员的有效身份证,如代领笔试准考证的必须提供代领人和报考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书。笔试准考证请保留到聘用结束之后。
4.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报考人员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得更改。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直接咨询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以下同)。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4)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招聘考试笔试科目相同的全体有效参考人员的平均分才能入围面试。
(5)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2021年11月3日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11月5日17:30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放弃本次考试。2021年11月8日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笔试时间为150分钟。
1.笔试组织。笔试工作由苏仙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科目。
(1)苏仙区融媒体中心影视制作、采编记者、新媒体记者和广播电视技术岗位笔试科目为新闻基础知识+新闻写作,新闻基础知识占30分,新闻写作占70分。
(2)其余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写作,公共基础知识占70分,写作占30分。
3.笔试时间。2021年11月13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4.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5.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和疫情防控要求所需的防疫材料参加考试(防疫材料详见《2021年郴州市苏仙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6.笔试成绩公布。11月中下旬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公布。
7.笔试纪律要求。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如发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资格审查
笔试后、面试前,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报考人员本人进行。
1.资格审查时间。资格审查时间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2.资格审查地点。详见《岗位信息表》。
3.资格审查对象。所有岗位均按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4.资格审查内容。资格审查对象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好《2021年郴州市苏仙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式两份,表格内的个人信息等内容必须为打印,签名必须为手写)。
(2)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和报考岗位要求其他资格证书、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的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4)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5)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2张(与网络投递提交的电子相片同底,背面写好岗位和姓名)。
(6)打印本人报名当日或前一日的电子健康卡和行程卡(体现更新时间)。
5.资格审查注意事项。(1)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2)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4)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面试
1.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
2.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核准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面试对象如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时间和地点。经苏仙区委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同意后,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公告。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告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
4.面试形式。面试均参照公务员面试办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时长10分钟。
5.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6.面试评分幅度。所有面试评分均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对于考生拒绝回答或放弃面试,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评分。
7.面试成绩。采取计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本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有效评分之和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即为考生面试成绩。
8.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均将在郴州市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考生面试总分(即评委组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五)体检
1.体检组织。体检工作由苏仙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2.体检对象。按照招考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吸毒史毛发检测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结果公示。体检结果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5.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重点考察、考核其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经招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苏仙区人社局审核后,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苏仙区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苏仙区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4.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各招考环节相关信息。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2.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笔试准考证须保留至办理聘用手续后),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3.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诚信参与招聘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4.面试后,对放弃体检、考察或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均给予递补,但各岗位递补次数最多不超过2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招考服务咨询
招聘程序由苏仙区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招聘程序咨询。
郴州市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5-2890097
2.招聘考务咨询。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
6.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735-2883587。
7.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郴州市苏仙区委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由防控组统筹做好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工作。
1.报考人员须主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个人防护工作,科学安排工作生活和出行,确保个人符合苏仙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考生无法如期参加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2.所有考生须认真阅读《2021年郴州市苏仙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4),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证明义务和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准备好现场需要出示的防疫材料,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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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苏仙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苏仙融媒
编辑:姜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