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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寻人,以下时段内活动轨迹重叠的人员请主动报备

来源:时刻新闻客户端 编辑:姜媚 2021-10-26 1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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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认一例新冠肺炎阳性检测者的密切接触者曾在我县活动(目前已在长沙隔离),经流调核实,该名密切接触者曾某活动轨迹如下:

10月20日

10:00,乘坐从长沙到汉寿的商务车湘JM9108(司机张某某),12:00在汉寿“新乔幼儿园”下车,找前同事聊天、吃饭,直至17:00乘坐彭某某男友苏某某的私家车,三人一同回东润花园小区11栋2单元602聊天、吃饭至21:00。随后,苏某腾自驾送二人到“益明超市(南门店)”购物,于21:15到达。购物时间约15分钟,期间仅曾某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彭某某男友在车上等二人购物后,三人一同回东润花园小区11栋2单元602。到家后与彭某某、苏某某、丁某、陈某打牌至23:55。

10月21日

7:30左右在东润花园小区乘坐网约车湘J77X73前往汉寿畅兴客运车站,7:40到达,随后乘坐中巴车9:00到汉寿县罐头嘴镇福兴村一组家中(无车票,现金支付)。13:00由其父亲曾某某骑摩托送至罐头嘴镇。13:30随手拦了一辆的士前往汉寿县,14:00到“新乔幼儿园”(现金支付),与前同事聊天直至16:45,随后在幼儿园外乘坐汉寿至长沙的商务车湘AP217Y(司机石某某)。

请与以上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迅速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报告,并配合社区(村)主动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如有瞒报、缓报,一旦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汉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特别提醒广大居民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主动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少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尚未接种疫苗的,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在做好个人防护和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前提下,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

来源:时刻新闻客户端

编辑:姜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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