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2021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已确定为5460元/月,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
据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职工应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年度月缴费工资基数,它的上、下限分别为上年度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故,我省今年缴费基数(含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上限调整为16380元/月,下限调整为3276元/月,各地将据此进行差额补收或补退。 另外,全省2021年度退休符合职工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人员请注意,你们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6728元/月。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王智芳
编辑:杨雁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