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全省医保缴费基准值5460元

来源:潇湘晨报 编辑:周怡琳 2021-11-30 09:38:04
时刻新闻
—分享—

11月29日,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确定2021年度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准值的通知》,确定2021年度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准值为5460元,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6380元,下限为3276元。该通知从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

2020年度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准值为5054元,个人月缴费的封顶值为15162元。

值得一提的是,长沙市社会保险已切换上线省级社保信息系统,发布了相关提示:系统上线运行初期,因系统间规则流程存在差异等情况,影响您的社保业务办理体验,省市人社部门已组织经办和技术人员力量,尽快改善系统运行机制。对2021年11月至12月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社保欠费滞纳金不予计征,尽最大努力不损害参保单位和个人的权益(具体情况以省人社厅公告为准);当前各项业务办理较为集中,非必要情况,建议选择错峰办理社保业务,防止人员过于集中造成办理时间长,避免不必要的等待。

除12345政务热线外,如有疑问还可以拨打对口业务部门电话进行咨询。

链接

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可设不超6个月等待期

据新华社电为进一步加强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管理,促进参保人员基本医保待遇连续享受,国家医保局办公室与财政部办公厅日前联合印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转移接续的适用人员范围、线上和线下申请方式、办理流程、有关待遇衔接等。

办法保障了跨统筹地区流动人员医保权益,明确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跨统筹地区就业、户籍或常住地变动,不得重复参保和重复享受待遇,并按照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办法还对转移接续的待遇衔接作出明确规定,一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在转移接续前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按转入地规定补缴职工医保费,缴费当月即可在转入地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追溯享受;二是已连续2年(含)以上参保的,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间切换参保关系,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按转入地规定补缴基本医保费,缴费当月即可在转入地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追溯享受;三是各统筹地区可根据自身情况,对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设置不超过6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办法强调了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具体缴费年限按照各地规定执行,要求各地不得将办理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与在当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绑定。

此外,办法还明确要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管理,在转入地完成接续前,转出地应保存参保人员信息、暂停基本医保关系,并为其依规参保缴费和享受待遇提供便利。转移接续完成后,转出地参保关系自动终止。

为给参保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医保服务,办法规定参保人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申请办理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转出地和转入地经办机构均已上线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且开通转移接续业务线上办理渠道的,申请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首页下方的地方网厅入口提交申请,也可在转入地或转出地经办机构窗口申请。

来源:潇湘晨报

编辑:周怡琳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