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邵阳市资江保护条例》获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审查批准。当天,娄底市、益阳市资江保护条例也一并通过审查批准。这是我省首次进行协同立法,用法律形式建立生态补偿、联合执法等协作保护机制,实现流域共同保护。
资江是我省四大干流之一,资水左源赧水发源于湖南城步苗族自治县,右源夫夷水发源于广西资源县,两水于邵阳县汇合,流经邵阳、娄底、益阳3地多个县市区,最后汇入洞庭湖,全长661公里,总流域面积28211平方公里。其中,资江在邵阳市境内流域最长、范围最广,分别达301.7公里、15843平方公里,分别占资江总长49.4%、占总流域面积56.2%。
跟以往立法不同的是,此次立法过程中,邵阳同娄底、益阳多次召开资江保护协同立法工作会议,多次集中修改条例草案。三地《条例》均突出“共抓”理念,通过跨区域协作,在立法计划、立法进度、体例结构、共性条款等进行协同,极大地促进了资江的共同保护。
《邵阳市资江保护条例》突出资江邵阳段生态环境特点,将资江流域保护中形成的有效方法和管用措施上升为地方性法规。该《条例》内容主要包括总则、水污染防治、资源保护与生态环境修复、绿色发展、跨区域协作、法律责任和附则,重点解决源头保护、水污染防治、河道管理、绿色发展、航道恢复等问题,为资江水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肖洋桂
编辑:彭笑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