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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内车被扎,两个承包商踢皮球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满延坤 编辑:高芹 2021-12-08 08: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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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长沙圭塘河风光带一停车场,导致王先生汽车轮胎爆胎的螺丝钉。  图/受访者提供

12月4日,王先生带着家人来长沙圭塘河风光带游玩,本该是美好周末,但车子在停车场内行驶时,他的车胎被地上的螺丝钉扎破。事后,王先生找到物业,才知道停车场已被承包出去,且分属于两个不同的承包商,两片区域以一排石墩为界,而他的车胎正好是在交界处被扎破。

事发当天,一排三个石墩只剩下一个,王先生并没有看到石墩与螺丝钉,所以才会驾车左转。事后他找到物业,物业称“已经承包出去了不负责”;他又找到两位承包商负责人,但对方均表示“事故地点不在自己负责的范围内”。目前,王先生还在与几人沟通协商中。

投诉车开进停车场,被钉子扎爆胎

12月4日,市民王先生开着车进入停车场后,刚准备左转行驶,突然感觉到自己的汽车左前轮被一个东西扎了。王先生赶紧下车,发现是一枚钉在地上的螺丝钉扎进了自己的轮胎,导致爆胎了。他联系上一名物业负责人,对方称“停车场已经承包出去了,物业已经没有管理权限了”。王先生从对方口中了解到,该停车场已经被承包给两个不同的承包商,“两块场地的分界线是中间摆放的石墩,之前放了三个,但我的轮胎被扎的时候,只剩其中一个石墩,另外两个都被人搬走了。”

随后,王先生联系上两个承包商的负责人龙经理与段经理。龙经理称,虽然入口处属于自己管辖的范围,但王先生准备左拐的区域并不在这个范围之内。段经理则称,地上有明显的石墩与钉子的痕迹,王先生理应注意到,从而就不会左转。

对于段经理的说法,王先生并不认同,“其中两个石墩都被搬走了,没有任何提醒,我开车进停车场的时候并没有注意到。”王先生称。

王先生表示,赔偿是小事,但事到如今,物业与两个承包商的负责人均表示“与他们无关”,这让他很生气,“我的车胎在停车场被扎了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

回应各方均表示“不是自己的责任”

12月7日下午,记者联系上两位承包商负责人。龙经理表示,石墩是自己放的,但螺丝钉不是。“这边的监控只有三天有效期,现在已经超期了。”“如果他的车是在这边的停车场内出了问题,我可以担责。”龙经理称,“王先生开车去了那边,不是在我负责的范围。”段经理则称,钉子是他那边钉的。“有时候从他(龙经理)那边进来的车辆停在我这边,导致最后出不去,所以对方就放了石墩。但还是存在石墩被人搬走的情况。”段经理称,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自己这边就打了钉子。“摆石墩和钉子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不会有人看见钉子的痕迹还往这开。”

当天下午,记者来到事发停车场,发现此前被人搬走的石墩已经复位。“王先生不是从我们这边进来的,是从那边进来的,所以我们应该没什么责任。”段经理说。目前,王先生正在等待对方的进一步回应。

律师说法停车场内的承包商都有责任

那么,王先生的车胎在停车场内遭钉子扎导致爆胎,而停车场又分属于两个承包商,这种情况下,该如何定责呢?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认为,这起事件中,车在停车场内出事,停车场的经营者应当尽到相应的保障责任。现因停车场内的石墩和钉子造成车主的车辆爆胎,根据《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两单位都有过错,应当承担对于车主王先生的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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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满延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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