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省消保委公布了2021年受理消费者投诉情况。这份2021年“糟心消费合集”显示,2021年,省消保委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40304件,其中质量、售后服务、价格、合同、安全问题最让消费者烦心,占据投诉榜前5位。
家电故障退货难,售后服务投诉量同比翻一番
2020年12月,宋先生在常德津市三联家电购买了一台某品牌洗衣机,使用半年以后,洗衣机出现异响。2021年11月,洗衣机突然无法正常工作。宋先生联系售后人员上门维修后,没过一个月,洗衣机又出现了同样的问题。宋先生要求商家更换洗衣机,商家不同意。经津市消保委调解,最终商家同意更换一台同品牌同型号的新洗衣机。
2021年,全省共受理售后服务投诉8178件,位居投诉榜第二名,投诉量同比翻一番,主要涉及家用电子电器类、房屋及建材类、食品类、交通工具类以及服装鞋帽类,主要反映售后服务差、退货退款难、维权举证难、相互推诿等问题。
省消保委提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食物内有钢丝,食品安全须引起重视
2021年5月,李先生投诉在双峰县五里牌某食品加工店购买的“立夏团子”里面有钢丝球,吃后出现身体不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发现,该店营业执照齐全,并针对该店卫生状况提出整改要求。经消保委调解,食品店老板赔偿李先生1000元。
从商品类别来看,2021年食品类投诉6767件,投诉量位居所有商品类别榜首。投诉的主要问题是:更换标签销售过期食品;使用过期原材料;食物中有异物;外卖食品不合格,存在包装没有封口、计量不足等问题。
省消保委提示,食品安全大于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履行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消费者要保留好票证,遇到纠纷及时向消保委以及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健身房老板跑路,预付式消费纠纷仍是痛点
2021年6月,郴州市嘉禾县消保委收到大量消费者对郴州青佳山禾健身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诉。经调查发现,该公司已关门停业,并拒不退还消费者钱款,负责人也已失联,涉及消费者达594人,涉及金额59.9万元。消保委发函嘉禾县公安局,建议公安机关对该公司涉嫌诈骗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目前,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案件正在办理当中。
2021年,健身服务,美容、美发服务,教育培训的投诉增长较大,其中较多涉及预付式消费纠纷。虚假宣传吸引消费者办卡,不提供发票,强制服务或变相涨价,欺骗或诱导消费者进行“消费贷”“金融贷”,卷款跑路等问题,让消费者忧心。
省消保委表示,预付式消费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对消费者权益损害较大,亟待加强立法,从源头上规范预付式消费行为。
房屋装修陷阱多,投诉量较2020年翻两番
2021年11月,消费者徐先生向临澧县消保委投诉:称其与装修“工程队”口头约定了包工包料房屋装修业务,装修完工后十多天,厨房混水阀爆裂导致新房“水漫金山”,家具、地板、电器损坏,并殃及楼下住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万余元。双方协商未果,经消保委调解后,装修队赔偿业主1.5万元,更换混水阀,并将木地板重新装修。
2021年,全省共受理房屋装修投诉883件,比2020年增加611件,增长224.63%。投诉的主要问题:一是工程管理不规范,不遵守施工质量标准和工艺要求;二是装修公司采购的建材与合同品牌不符,以次充好,偷工减料;三是以低报价吸引客户,再以各种方式给出高于原来报价的装修预算;四是装配式整装中,诱导消费者签订代理合同等。
省消保委提示,消费者要理性看待各类宣传促销活动,善于识别虚假广告;与家装公司签订正式合同,合同内容要细化;切忌一次性付款;同时,妥善保管好施工图纸、合同、发票等消费凭证。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胡盼盼
编辑:杨雁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