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5日从省医保局了解到,省医保局、省卫健委、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自2月1日起在湖南开展面瘫病等10个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收付费试点,试点期1年。
《试点方案》明确,开展中医优势病种门诊按病种收付费管理,实施中医优势病种住院按病种收付费管理。对盆腔炎、面瘫病、项痹病、尪痹病4个中医临床路径清晰、诊疗规范明确、诊疗技术成熟、医疗质量安全可保障、适合开展门诊诊疗的中医优势病种,在试点医疗机构参照住院管理和支付。对桡骨远端骨折、尺骨上1/3骨折合并桡骨头脱位、肺心病、中风病、肛漏病、崩漏6个中医优势明显、治疗路径清晰、疗效确切、质量安全可控的中医优势病种,在试点医疗机构实行住院按病种收付费管理。
《试点方案》明确,门诊单病种医疗费用和住院单病种医疗费用可计入按病种收费标准。前者是指患者从确诊到门诊治疗,并达到临床疗效出院标准这一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医药费用支出。后者是指患者从确诊入院到达到临床疗效出院标准过程中所发生各项医药费用支出。患者自愿选择单人间、套间、特需病房等超出双人间费用标准的床位费费用,由患者自行支付。
《试点方案》提出,参保人同一病种一个年度内限享受一次门诊按病种收付费,患者治疗终结后一个月内复发由原医疗机构提供一个周期的免费治疗。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王为薇
编辑:周怡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