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南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2022年2月9日(含)以来有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港口区和东兴市、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2月11日(含)以来有广东东莞市大朗镇旅居史的入湘返湘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请主动向当地社区进行健康申报,并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所有防控措施。
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原则和湖南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湖南省疾控中心提醒:请严格遵守出行要求和报备报告要求。近21天有境外旅居史或近14天内有外省旅居史人员应及时到当地社区(村)、单位进行报备登记。有重点时段和地区旅居史、经停史的入湘返湘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第一时间向社区(村)、单位、宾馆酒店民宿等报告,按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2022年3月15日前,所有入湘返湘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湘。因紧急事项入湘者,可在抵湘后进行核酸检测,在无其他流行病学史和临床症状的情况下,等待核酸检测结果期间可做好个人防护出行。有本土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份的入湘返湘人员抵湘后24时之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自我健康监测14天。
来源:湖南日报
编辑:姜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