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省政府办公厅网站消息,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以高质量政府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南省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计划》(以下简称《立法计划》)。《立法计划》安排了湖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南省职业病防治若干规定等8件出台项目。
57件省政府规章打包修改
《立法计划》项目的选取要求紧扣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优先考虑改革实践比较成熟且确有必要、现实可行的项目。
立法计划编制工作实行“开门立法”,积极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在向相关省直单位书面征集立法建议项目的同时,又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省司法厅网站和红网等媒体发布公告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立法项目选取过程中听取了各方意见建议,省司法厅认真与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政府各部门协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
此次《立法计划》安排了8件出台项目,包括5件地方性法规和3件省政府规章。在促进高质量发展方面,安排了湖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湖南省茶产业发展促进条例、湖南省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办法(修订);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安排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修正);在安全生产方面,安排了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在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方面,安排了湖南省职业病防治若干规定;在突发事件应对方面,安排了湖南省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
此外,为保持国家法制统一,还安排了将湖南省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等57件省政府规章打包修改。
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强调,各起草单位要制定详细的起草工作方案,组织精干力量,明确起草进度,保证起草时间和经费,确保按时完成立法任务。
调研项目有26件
同时,《立法计划》安排了2件预备提案项目:湖南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或者修改《湖南省专利条例》)、湖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预备提案项目)。
此外,还有26件调研项目,包括22件地方性法规、4件省政府规章。省政府办公厅文件要求,各责任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推进调研论证工作,充分论证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条文的主要内容,于7月31日前报送论证工作情况、立法建议稿文本及相关资料。
《立法计划》要求除涉密项目外,各起草单位应当在报送送审稿前通过本部门网站将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按照省司法厅要求的时间节点报送送审稿。各调研论证项目责任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推进调研论证工作,充分论证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条文的主要内容,于7月31日前报送论证工作情况、立法建议稿文本及相关资料。
来源:潇湘晨报
编辑: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