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各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将实现全国互认。
医疗机构如何进行互认?患者看病就医是否更加便捷了?记者进行了走访了解。
走访
娄底带来的检查结果,湘雅三医院“认”
1日上午,来自娄底市的罗向淳(化名),前往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门诊就诊,半个月前他感冒后开始咳嗽,已经持续半个月,而且总感觉自己呼吸困难。
在家人的建议下,罗向淳在娄底市中心医院进行了检查,被确诊为间隔旁型肺气肿,而且双肺存在结节灶,在长沙工作的儿子建议罗向淳来长沙复查。
“有些检查结果这边是认可的。”罗向淳告诉记者,自己将在娄底市中心医院检查的所有资料都带来了,CT胶片等几项检查医生参考了之前的结果,同时开了几个新的检查项目,例如支气管舒张实验和肺通气功能评定及呼出气一氧化碳测定等。
落实
沿用之前规定,全省三级医院“互认”
“我们是三级医院可互认,下级医院不可以。”记者从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了解到,目前我省多家三级医院实行部分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但这项规定,是新医改开始之后就实施的,对于目前新出台的《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该院表示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来实施。
沿用之前的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实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记者从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等多家医院了解到,目前我省医院仍在沿用2010年出台的相关规定——44家三级医院之间、同一市州的二级医院之间开展相关项目检查结果(包括医学检验结果和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的互认。
对于新规的实施,目前湖南省还未出台具体细则。
声音
节省患者费用,也避免医疗资源浪费
“省事、省时,还省心。”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心血管病专家江凤林副教授坦言,之前湖南省部分医院已经实施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这次能以国家层面出台具体实施细则,会使这项惠利患者的工作开展起来更有依据。
“一些检验结果,确实不需要重复进行,在一定区域内实现互认,不仅节省患者费用,也避免医疗资源的浪费,为患者和医生都节省了时间。尤其是一些有创的检查,避免了对患者身体的损伤。”他说。
“互认”需要制定标准,质量控制非常关键
“具体的互认标准,要看监管部门出的规范,关键要做质量控制,否则有些医院的检查结果是不敢认可的,极容易造成误诊。”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记者采访时多位医护人员表示,“互认”不能无条件开展,需要相关部门制定严格的、统一的标准,除了一些数据性的检查结果,B超、磁共振、病理检查结果都需要一个诊断的标准“共识”。
除了制定标准,提高诊断人员的水平、经验,提升整体检查检验能力,也是迫切需要开展的工作。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李琪 实习生 肖雨璐
编辑: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