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在石门县蒙泉镇白洋湖社区一块平整开阔的良田前,种植大户董明新看着翻耕的稻田告诉记者:“这块地有131亩,以前一家企业种植果蔬,经营不善倒闭抛荒;我流转土地后,动用4台挖机,投入10多万元改造。去年种了一季优质稻,平均亩产550多公斤,产值近20万元,今年准备种双季稻。”
石门县群山环绕,农业基础设施薄弱,缺乏劳动力,耕地抛荒面积大。从去年3月开始,石门县投入100多万元,将耕地抛荒治理纳入粮食安全责任,实行党政同责,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该县摸清底子,建立台账,出台政策,分步推进。开展屋场会,宣传耕地保护,提高村民对粮食安全和耕地抛荒政策的认识。发挥乡村治理作用,实行网格化管理,对抛荒耕地责任到人、包保到丘、包片治理,逐一销号。经过宣传,不少村民思想转变,主动改种。夹山镇三板桥社区,81岁的周彩堂主动砍掉3.43亩的绿化树,翻耕后交给种粮大户。
在易家渡镇塘上铺村的碗儿峪,为了复垦山坳里的15亩耕地,该镇投入5万多元,花一个多月时间,劈山开路,修通机耕道。
对基础条件较好的抛荒耕地,石门支持农业新型主体流转土地,扩大种植规模,免除2至3年土地流转费。去年,由农业新型主体流转复耕的面积达3500多亩。
去年,石门有1.99万亩抛荒地,复垦耕地1.58万亩,获评“全省耕地抛荒治理先进县”。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姜鸿丽 刘蓉
编辑:周怡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