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4月6日印发《关于优化出口退(免)税服务助力外贸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出了即报即办、出口退税服务前置、退税办理负面清单等23条措施,以实际行动稳外贸促增长。
《通知》指出,推动出口退(免)税办理全面再提速。对重点企业“加速办”,持续做好一类企业、影视文化企业即报即办,并将先进制造业企业、大型外贸骨干企业纳入即报即办范围,正常退税业务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
对新办企业“优化办”。复制推广出口退(免)税服务前置经验,在自贸区试点新办生产型出口企业首次申报实地核查服务前置。主管税务机关将目前在出口退(免)税申报后开展的实地核查,提前至出口退(免)税申报前开展。对自贸区内新办的生产型出口企业在按规定评定出口企业管理类别后,可按上一级管理类别加快办理出口退税。
对全部出口企业“限期办、简化办、指导办”。按“信用+监管”机制对出口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分类优化服务,简化办理资料,确定办结期限。推出出口发票电子化、退(免)税申报无纸化、单证备案无纸化。
重点支持跨境电商、市场采购、海关特殊监管区一般纳税人资格、离境退税、中非易货贸易等试点工作,落实市场采购贸易、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免征增值税政策。积极推进二手设备、深加工结转等税收制度创新。
省税务局还发布《出口退(免)税办理负面清单》,辅导出口企业缩短单证收集时间。
据了解,全省税务部门2021年办理出口退(免)税208.15亿元,同比增长16.61%。今年,全省税务部门将不断优化纳税服务,精准落实税费优惠政策,预计全年出口退(免)税将突破250亿元。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陈淦璋 罗舜爱
编辑:刘经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