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记者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获悉,即日起,永州市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全面有序启动。优待证使用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逐步展开。
据了解,优待证是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由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制发,符合相关条件的退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等到户籍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办理优待证,不在户籍地居住的对象,可向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办理优待证。对于年龄较大、无自理能力、长期卧床等不方便到现场申请的人员,本人及其家属可联系就近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入户办理申请。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地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先易后难、先简后繁”的办法阳光操作,切实保障退役军人利益,确保在退役军人优待证办理过程中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来源:永州日报
作者:刘毅
编辑:陈小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