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国家统计局长沙调查队公布数据:一季度,长沙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090元,增长6.2%。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304元,增长5.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296元,增长6.8%。一季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保持稳定增长。
随着城乡一体化融合发展的持续推进,全市收入分配格局不断优化,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城镇,高于城镇1.5个百分点,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比逐步减少。2022年一季度全市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78,比上年同期缩小0.02,为长沙居民走向共同富裕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季度,长沙居民四大类收入增幅均呈增长态势。
工资性收入仍是拉动收入增长的主动力。稳就业政策的有效推进,居民工资性收入继续保持平稳增长。一季度全市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9263元,同比增长5.9%,拉动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3.2个百分点,对居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54.4%,是居民增收的最主要动力。
经营净收入保持增长态势。受益于宏观经济稳定恢复、政策支持影响,居民经营净收入保持增长态势,一季度长沙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2428元,同比增长5.9%,拉动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0.8个百分点,对居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4.2%。
农村财产净收入增幅较为明显。房租、利息增加及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壮大带来的分红是财产净收入的主要支撑。一季度长沙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1725元,同比增长6.4%,拉动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0.6个百分点,对居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0.8%。
转移净收入增长较快。养老金和各类补贴逐年上调是转移净收入的主要动力。一季度长沙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2674元,同比增长7.9%,拉动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1.2个百分点,对居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20.7%。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周丛笑 龙苏
编辑:廖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