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社局4月28日发布公告,提醒5月1日前符合“人才政策22条”申报条件的企业、人才,在5月20日24时前登录长沙人才智慧导航或通过“长沙人才”App自主申报,也可以在5月20日17时前至各级人才服务窗口申报,逾期将不再受理。
据悉,《长沙市争创国家吸引集聚人才平台若干政策(试行)》(长发〔2022〕12号,简称人才政策“升级版45条”)5月1日正式实施,《长沙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长发〔2017〕10号,简称“人才政策22条”)及相关政策细则将同步停止实施。人才政策“升级版45条”是对已有政策的集成、扩面、创新和突破,但也有部分政策不再实行或缩小了实行范围,主要包括:制造业企业工程系列职称晋级奖励中的“中级职称晋级奖励”不再实行;职业技能晋级奖励中的“技师晋级奖励”不再实行;留学归国人员租房和生活补贴中,面向“年龄超过35周岁或毕业年限超过2年的本科和硕士”的租房和生活补贴不再实行;长沙工匠铸造工程中的“技能竞赛配套奖励”不再实行。
为了让符合“人才政策22条”申报条件的企业、人才都能及时申报和享受政策,确保新老政策有序衔接,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人才政策22条”相关业务的申报日期延长到2022年5月20日。审核通过的,将继续享受“人才政策22条”相关政策。
来源:长沙晚报
编辑: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