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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轻信高息承诺被网友骗走180多万

来源:潇湘晨报 编辑:陈加宁 2022-05-12 09:4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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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长沙市民苏女士向晨意帮忙记者求助:被网友黄女士骗了180多万元。“我看她发了一条朋友圈说大量收钱,过几天连本带利归还。”

2021年6月24日,苏女士向黄女士转了6万元,10天后黄女士按照约定给苏女士打来1800元利润。截至2021年11月25日,苏女士一共给黄女士转去242万元。当苏女士想将“本金”取出时,遭到黄女士的推托。但由于黄女士一直给苏女士“利润”,苏女士一直没有想过黄女士会跑路,直到今年5月5日,黄女士彻底失联,这令苏女士很着急:“这笔钱是我和男朋友用来买房的,现在她疑似跑路了,我不知道怎样才能联系到她。”

律师认为,黄女士的行为已经涉嫌诈骗,“高息往往都是陷阱,切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被网友朋友圈吸引,未曾谋面就转6万元

2021年6月,苏女士被黄女士发的一条朋友圈吸引住了。“她说她大量收钱,过几天连本带利归还。我和她私聊,她告诉我,只要给她转钱,过10天就能拿到百分之三的利润。”苏女士说。

苏女士说,她不知道黄女士是谁,也没见过面,只知道对方是通过群聊的方式添加的她。即便如此,她还是在2021年6月24日给对方转了6万元。“当时我没怎么急着用钱,就把这笔钱给她了。”几天后,黄女士给苏女士转了1800元“利润”。尝到甜头的苏女士彻底放下了防备,截至2021年11月25日,苏女士一共转了242万多元给黄女士。

苏女士说,早在2021年10月,她就感觉黄女士有点不对劲,但她从没想过对方会跑路。“黄女士基本都按时把利润打给我了,哪怕有时不会按时,她也会提前告诉我。”除此之外,黄女士在和苏女士聊天时说,自己在株洲有一套房,还经常在朋友圈晒“流水记录”,这些做法或多或少都打消了苏女士的疑虑。

2021年12月,黄女士想将自己的钱拿回来,但被黄女士用各种理由推托。苏女士说,早在当年6月她就和黄女士约好,如果需要退还本金,就要提前告知。“我提前几天告诉了她(黄女士)我要拿回本金,到日期后她就以各种理由推托,一下说银行卡被冻结,一下说自己在忙。”截至今年3月10日,黄女士一共给苏女士回转了58.01万元“利润”,但一直没有归还她本金。

5月5日,黄女士进入“失联”状态,苏女士怎么都联系不上她。苏女士这才发现,4月20日黄女士已经被山东成武县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消费人员”名单。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26岁的黄女士因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拒不执行判决,被限制高消费。

苏女士很着急:“这240多万元是我和男朋友的购房资金,现在我损失了180多万元,也联系不上黄女士,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律师:黄女士涉嫌诈骗,市民莫贪小便宜

苏女士该怎样才能拿回她的财产?黄女士的行为又违反了哪些法律?记者咨询了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和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的意见。

李健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因此本事件中如果举报陈述属实,当事人黄女士已经涉嫌刑事诈骗,依法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李健提醒,市民对明显有违法律政策或是生活常识的利欲诱惑,应当保持本能的警惕,这样才能最大化避免人身财产的损失。刘明认为,根据我国刑法第266条的规定,在本案中,黄女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所谓高利息、以小博大等欺骗的方式,骗取黄女士的财物,该行为已经涉嫌诈骗罪。

刘明同时提醒广大市民,我国法律对民间借贷的利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凡是高于法律规定的利息均不受法律保护,所谓的高息往往都是陷阱,切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来源:潇湘晨报

编辑:陈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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