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李某指认销赃窝点。
嫌疑人李某指认盗车现场。视频截图
平日里,有些车辆长期停放在路边、地下停车场等,无人使用,好些布满灰尘甚至“缺胳膊少腿”,因此被大伙形象地称做“僵尸车”。别人都嫌“僵尸车”占用车位,而有人却发现了“商机”。这不,近日记者从娄底双峰县检察院获悉,该院以涉嫌盗窃罪对李某提起公诉,这个靠“捡”车日“赚”万元的人,栽了。
报警:车停路边两个月,不见了
2021年12月,娄底市民王先生发现自己停放在马路边的车不见了,于是报警。“我两个月前去贵州办事,把车停放在马路边。结果,回来发现车子不见了。”王先生说,他只是出了趟差,车子就离奇消失了。
民警调出监控视频看到,2021年12月11日,一辆黄色拖车将王先生的车拖走。“民警找到了拖车的人,对方说是车主联系他拖走卖掉的。”面对对方的说辞,王先生一脸蒙圈,自己都不在湖南,联系卖车的“车主”究竟是谁?
随后,民警根据拖车人提供的车主微信及身份证照片等相关信息,很快将“车主”李某抓获归案。原来,对方曾经有二手车交易的工作经历,看到长期停放在路边的“僵尸车”,就有了发财致富的门道。
侦查:10天他“捡”五辆车,“赚”了10余万
王先生不知道的是,还有其他人的车辆,也被李某“捡”走。别人都嫌“僵尸车”占用车位,李某却看到了“商机”。他10天“捡”5辆,全部成功卖掉,靠“捡”车就能日“赚”万元。
2021年12月,李某到某物流园购买木板,在园内发现一辆比较旧的白色小货车,便将车牌号和位置记了下来。“我当晚就联系到回收报废车的人,和他说货车是报废车辆,便宜出售。”李某交代,当时对方提出要查看车辆登记证、行驶证等资料,但都被他编造的各种理由搪塞了过去。最终,这笔“生意”李某赚了7000余元。
尝到甜头的李某欲罢不能。为了防止东窗事发,他每次都通过微信和收车人联系。“为了打消收车人的顾虑,我会将自己的身份证拍照发给对方,并且要求对方只能在深夜或凌晨将车拖走。”李某说,为了提高可信度,他甚至亲自前往拖车现场并在被盗车辆前拍照证明自己是车主。
就这样,靠着发现的“商机”,李某在2021年12月2日至12日,接连盗窃他人机动车5辆,并出售给回收公司,所盗车辆价值共计12万余元。调查得知,这些车辆被回收公司拖走后大多被卖给废品回收站拆解回收。
双峰县检察院检察官经审查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提起公诉。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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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车辆有问题仍购买将面临刑事处罚
“虽然说买家有营业执照,但是在交易过程中,购买一些来路不明的车辆,车辆有可能是抢来的或偷来的,这就会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烦,需承担法律责任。”该案承办检察官介绍说,一些收购二手车的商家,为贪图便宜收购赃物,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影响市容、占用停车位……长期以来,赖着不走的“僵尸车”,占用了公共资源、带来了安全隐患,也给城市管理带来诸多不便。去年五月,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僵尸车”治理集中整治行动中排查发现2490台“僵尸车”。
长沙交警提醒,不使用的车辆可以进行转让或者正规报废,请勿长期占用公共资源。市民朋友如果发现类似的情况,可以拨打122或者前往就近交警岗亭进行举报。为更及时发现长期占用公共停车资源的“僵尸车”,还可拨打“僵尸车”专项整治举报电话0731-88878898进行举报。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王智芳
编辑:江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