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湖南省外汇及跨境人民币市场自律机制近日联合印发通知,为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拓宽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湖南获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
跨境融资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外债。湖南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均可在等值5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此外,对于发展前景较好、属于国家重点支持行业和领域的试点企业,实际融资需求确需超出额度上限的,经省外汇局个案集体审议后可调整额度。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经国家或地方相关部门认证的具有知识产权、技术或工艺先进、市场前景良好、净资产规模较小的创新型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是指经国家或地方相关部门认证的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特征的企业。
来源:潇湘晨报
编辑:周怡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