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关于调整组合贷款利率的通知,对组合贷款中商业银行利率进行统一调整,具体标准为:
首套房:1-5年期以内,LPR(3.7)+75BP=4.45%;5年期以上,LPR(4.45)+15BP=4.6%。
二套房:1-5年期以内,LPR(3.7)+95BP=4.65%;5年期以上,LPR(4.45)+65BP=5.1%。
以上利率执行时间为2022年7月13日。
7月13日,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也公布了组合贷款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对照表。与上述通知内容一致。
事实上,这是继5月湖南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调组合贷款商业贷款利率标准后的又一次下调。
5月24日,湖南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部就发布《关于调整省直公积金组合贷款商业贷款利率标准的通知》
规定组合贷款中商业银行利率调整如下:
首套房:1-5年期以内:LPR(3.7)+75BP=4.45%;5年期以上:LPR(4.45)+75BP=5.2%。
二套房:1-5年期以内:LPR(3.7)+95BP=4.65%;5年期以上:LPR(4.45)+95BP=5.4%。
相比上一次调整,本次调整再次降低了组合贷款中商业银行利率的基点。首套房5年期以上利率下调60BP,二套房5年期以上利率下调了30BP。
以首套房组合贷商贷金额50万、30年期等额本息还款为例,调整之前5.2%的利率,月供额为2745.55元;利率下调为4.6%后,月供额为2563.22元。如此计算,月供额减少了182.33元。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罗雅琪 朱心妍
编辑:杨雁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