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2022年6月13日,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执法人员利用智慧环保大数据平台,通过用电在线监测,进行“利剑”行动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时,发现浏阳市某木业公司数据上传异常,存在大气污染风险隐患。执法人员立即开展现场执法检查。
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取得了排污许可证,主要从事楼梯扶手生产。现场该公司打磨、切割、喷漆车间正在生产,喷漆废气经收集后采用光氧催化+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现场喷漆废气处理设施配电柜显示抽风机和水泵电源开关开启,光氧催化设施电源未开启,经现场核实,引风机正在抽风,喷淋设施正在运行,光氧催化设施电压指示表显示为0,UV光解灯整流器显示管未亮灯,显示光氧催化设施未通电。后经法人代表黄希南现场演练,开启配电柜光氧催化设施开关,电压指示表显示为230伏,UV光解灯管部分亮起,部分仍未亮,UV光解设施仍不能正常运行。
【查处情况】该企业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参照《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2021版)》的裁量标准,拟对该公司进行罚款10万元,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启示意义】这是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在落实全省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中利用高科技,打造“信息科技化+环保执法”新模式的生动案例。“利剑”行动开展以来,浏阳市利用智慧监管平台、无人机、用电监测等多种非现场监管手段,高效统筹执法资源,对重点污染源24小时全天候在线监管,有效减少对企业的现场检查频次,实现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精准打击,全面提升“利剑”行动专项执法效能。
来源: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
来源: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
编辑: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