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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了1.6万元找关系转校打水漂!要求退款遭拒,记者介入后退还1万元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王胤期 编辑:李丽 2022-09-06 09:45:44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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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长沙市民夏女士的儿子被微机派位到离家较远的地方读小学。夏女士想让孩子离家近一点,当年7月,夏女士转了1.6万元给自称“有关系”的朋友李先生,请他帮孩子转校。而直到今年9月,转校一事一直没有着落,夏女士多次要求退款均被拒绝。

9月5日,夏女士向潇湘晨报记者求助,希望能够要回这笔钱。记者联系上李先生,李先生表示,夏女士给自己的钱全部用来“打点人际关系”了,不仅用光了夏女士的钱,自己还贴了3000多元进去。

当记者追问李先生这笔钱的具体用途时,李先生拒绝回答,反过来“训斥”记者:“你是哪一年毕业的?你是刚毕业的学生吗?你要认清基本的社会现实,不要光凭理论来评估这个事情。搞得跟告诉你找了谁,你就能把钱要回来一样。”

目前,在晨意帮忙记者介入后,双方进行了协商,李先生退还了夏女士1万元。

想让孩子就读离家近的学校,老乡说可以帮忙

夏女士一家人住在长沙城南。2021年,夏女士的孩子被微机派位到离家较远的一所学校。为了让孩子离家近一点,夏女士到处找人咨询。就在这时,朋友李先生表示,愿意帮夏女士一把。

由于李先生和夏女士是老乡,两人的孩子又是幼儿园同学,夏女士觉得可以信任他。2021年3月,李先生告诉夏女士:“我问了一下我的亲戚,具体情况搞清楚了,全部弄好要1.5万元左右。”李先生还表示:“收礼了就百分之百成功,没有悬念。”

李先生还特别叮嘱夏女士:“所有事情都要保密,只让家人知道,怕其他人举报。”

2021年6月24日和7月18日,夏女士分两次向李先生转账了1.6万元。“他答应我,如果事情没有办成,就退我钱。”

两个月后的开学季,夏女士发现,孩子转学的事情没有下文。“我联系李先生,他告诉我,让我把心放到肚子里,孩子的信息已经到他亲戚那边去了,现在正在等安排。”夏女士说。

到了今年初,新学期开始了,夏女士委托的事依然没有进展。夏女士致电李先生希望能够退钱,遭到李先生拒绝。夏女士表示,自己打算报警,李先生回复:“你马上报警都可以。”

记者追问钱的用途,被训斥“要认清社会现实”

9月5日,晨意帮忙记者陪同夏女士找到李先生。李先生表示,自己之前确实承诺夏女士会退钱,但夏女士曲解了他的意思:“我的意思是,打个比方,你给我1万元让我办事,我用了7000元,那我把剩下的3000元退给你,这没有问题。现在为了她这个事我自己都贴了几千块钱进去也没搞成。”

当记者问到李先生这笔钱的具体用途时,李先生拒绝回答。记者试图了解李先生找了哪些人来处理此事,遭到李先生的“训斥”:“你是哪一年毕业的?你是刚毕业的学生吗?你要认清基本的社会现实,不要光凭理论来评估这个事情,搞得跟告诉你找了谁,你就能把钱要回来一样。”

李先生表示,会和夏女士就此事进行协商,随后与夏女士离开现场。

9月5日下午,记者得知,经过协商,李先生退还了夏女士1万元。夏女士表示,自己想找人“走后门”的方式也是不正确的:“希望其他家长不要和我一样,虽然我们都是爱子心切,但这种方法不可取。”

律师说法

收款人涉嫌诈骗或行贿

在本次事件中,李先生的行为是否涉嫌诈骗?潇湘晨报记者咨询了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律师和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的意见。

刘明认为,如果李先生收了夏女士的钱,那么不论这笔钱有没有花出去,他的行为都涉嫌违法:“如果他收了这笔钱没去找人,就涉嫌诈骗和非法占有;如果拿着这笔钱去找人,请别人吃饭也好送礼也好,就涉嫌行贿。”

李健认为,依据《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市民日常生活中,面对政策和法律的约束监管时,首先就应当予以理解和配合,而不应当违反或逃避,否则极其容易引发相关纠纷导致权益受损,并且还难以得到法律的保障。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王胤期

编辑: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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