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动群众检举揭发叶锋、鲁俊、杨涛
等人违法犯罪和背后“关系网”“保护伞”线索及
敦促涉案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
为落实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部署,根据群众举报及立案查证的犯罪事实,2022年7月至8月间,澧县公安局抓获犯罪嫌疑人叶锋(澧县小渡口镇人)、杨涛(绰号:“鬼子”,澧县小渡口镇人)、龚德峰(澧县小渡口镇人)、赵阳(澧县官垸镇人)、皮光华(澧县小渡口镇人)、叶征彪(澧县小渡口镇人)等,现已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彻查该团伙违法犯罪事实,决定自即日起,向广大人民群众公开收集以上犯罪嫌疑人及其他涉案团伙成员违法犯罪及其背后“关系网”“保护伞”线索:
一、敦促以上犯罪嫌疑人的同案人员:鲁俊(澧县小渡口镇人)、李磊(澧县小渡口镇人)、陈钢(澧县小渡口镇人)等立即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凡是包庇窝藏犯罪分子、为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毁灭或伪造证据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曾遭受过该犯罪团伙成员不法侵害的受害人以及知情人,请积极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提供线索、证据,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办案件。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被害人、证人的各项权利,对举报人、被害人、证人进行威胁、恐吓、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从严、从重惩处。
三、凡检举、揭发该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并经查证属实,以及提供重要线索侦破其它案件,或者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根据《常德市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奖励实施办法》之规定予以奖励。
四、公安机关设立举报电话、邮箱,并安排专人24小时接受举报。
违法犯罪线索来信来访地址:澧县公安局9楼“901”专案组办公室
举报电话:
郭警官:13549612000
杨警官:13873689551
举报电子邮箱:1046166311@qq.com
“关系网”、“保护伞”来信来访地址:
澧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
举报电话:18711600077
澧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澧县公安局
2022年9月9日
来源:澧县公安局
编辑:杨雁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