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印发《加快金融租赁行业发展服务“三个高地”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要求,大力推进金融租赁公司新设、引进工作,鼓励金融租赁公司在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等符合相关政策条件的区域内设立专业子公司和项目公司,力争尽快实现金融租赁法人机构零的突破。在工程机械、轨道交通、中小航空发动机、航空航天装备、智能制造、大型农机、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基础建设等领域,大力推动金融租赁业务发展,构建和完善现代化金融服务体系。
《方案》提出,支持新设、引进金融租赁公司。筛选培育合格主体,支持省内法人银行机构、大型制造业企业等在湖南发起设立或引进金融租赁公司。与国有大型和股份制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通过省部(银行)合作方式共同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研究全国金融租赁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结合湖南优势产业需要,引进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在湖南设立子公司。发挥金融租赁在扩大设备投资、支持技术进步、促进产品销售等方面的作用,大力支持能源、冶金、化工、装备制造等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和重组搬迁项目,利用“售后回租”等方式盘活企业存量资产。
来源:潇湘晨报
编辑: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