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印发《湖南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提到,服务区经营方式可采取自主经营、租赁经营、承包经营、合作经营等方式,鼓励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自主经营,禁止“以包代管”和“层层转包”。服务区应向社会公众提供24小时公益服务,除因疫情防控需要必须关闭的情况外,服务区应保持开通运营状态,为司乘人员提供便利化出行服务。因疫情防控原因临时关闭服务区,须报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服务区关闭和管控期间,应保留加油、如厕和停车等基本服务功能,并在服务区前方适当位置设置醒目的提示信息,同时采取有效方式向社会公开。
在提质管理方面,《办法》提到,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和服务区经营单位应按照省服务区提质改造规划和年度任务计划安排,积极开展重点服务区和特色服务区建设,有效促进服务区与旅游、物流、文化、商业、乡村振兴等产业融合发展,创建具有地方特色、文化内涵的服务区,实现服务区服务水平的提档升级。
来源:潇湘晨报
编辑: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