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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首部烟花爆竹管理地方性法规9月1日施行
9月1日,《湘潭市烟花爆竹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这是我市烟花爆竹管理领域首部地方性法规,标志着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迈入法治化、精细化、全链条治理新阶段。8月31日,市应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全面解读新规内容和落实举措。
近年来,我市持续推进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非法生产、违规储运、随意燃放、网络售卖等隐患仍未彻底根除。结合湘潭县“4·13”、浏阳市“5·4”事故深刻教训,以及群众对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人居品质的更高期盼,我市通过地方立法补齐监管短板、厘清权责边界、堵塞治理漏洞,实现标本兼治、系统治理。
《规定》共17条,坚持“小快灵、少而精、管用务实”立法原则,聚焦日常监管堵点、风险隐患痛点、新业态监管难点,构建权责清晰、全程可控、社会参与的烟花爆竹治理体系。《规定》进一步理顺全市监管体系,明确市、县两级政府统筹职责,细化应急、公安、交通、市监、生态环境、城管等部门监管责任,压实乡镇(街道)属地管理和村(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协助义务,有效解决以往职责交叉、监管脱节、基层力量薄弱等问题。
《规定》实现全链条闭环监管,全面覆盖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各环节,明确禁止网络销售烟花爆竹,严格规范零售布点、储存标准、运输监控、流向追溯和信息化管理,强化联合执法与区域协作,严厉打击非法运输、无证经营、违规储存等违法行为。
在燃放管理上,《规定》实行分区分类精准管控。明确禁燃区全年禁止燃放,授权各县(市)区科学划定限燃区域、时段,建立重污染天气主动禁燃机制,细化违规燃放禁止情形,从源头减少火灾隐患、人身伤害、噪声扰民和大气污染问题。
《规定》坚持安全管控与人文便民并重,推行疏堵结合治理模式。在从严监管、从严执法的同时,鼓励绿色、环保、安全烟花产品研发推广,倡导市民节日期间使用电子鞭炮等替代品,引导传统民俗文明、绿色、安全传承。同时,健全社会共治体系,压实多方宣传教育责任,设立举报奖励制度,推动群防群治、共建共享。
此外,《规定》紧盯网络销售、非法储运、未成年人燃放、重污染天气管控等治理难点,针对性增设条款,提升法规精准度和实操性,并将烟花爆竹管理纳入基层网格化治理,推动风险隐患就近发现、就地处置。
《规定》的落地实施,将进一步健全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全面提升城市公共安全治理水平。
《湘潭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9月1日施行
湘潭市首部生态环保领域地方性法规《湘潭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将于9月1日正式施行。8月31日,湘潭市举行《湘潭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新闻发布会,市政府相关负责人作发布介绍,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等部门答记者问,权威解读新规内容、制度亮点及落实举措,回应社会关切。市委宣传部主持新闻发布会。
近年来,湘潭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大气环境质量稳步提质。今年1至7月,全市PM2.5累计平均浓度降至29.6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1.9%,在长株潭岳常益六大传输通道城市中,浓度数值、改善幅度均位列第一,历史性实现PM2.5浓度“破三”。7月全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100%,优级天数25天,创下有监测记录以来单月最佳成绩。但与此同时,餐饮油烟、施工扬尘、露天焚烧、重型柴油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等群众感知最直观、治理最反复的问题仍未根除,部分领域存在职能交叉、监管衔接不畅、执法震慑不足等治理短板,亟需细化法治手段补齐漏洞。
此次出台的新规共16条,坚持“小快灵、少而精”立法原则,在现有上位法基础上精准细化,进一步厘清执法主体、细化管控举措,靶向破解复合型大气污染难题,全面提升工业、扬尘、移动污染源治理质效。新规对露天焚烧、喷洒高毒农药、焚烧有毒有害物质等行为明确处罚标准;健全餐饮油烟全链条监管体系,压实规划、设备、经营全过程管控责任;细化施工、运输扬尘防治要求与惩戒措施;完善机动车尾气检测、重型柴油车远程监管、治污设施运维、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等细则,以精准立法推动大气治理提质增效。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痛点,新规推出多项突破性治理举措。聚焦餐饮油烟扰民问题,明确油烟无组织排放视同超标,彻底整治餐饮门店“装净化器不用、使用不达标”的监管盲区。针对屡禁不止的施工扬尘问题,引入按日连续处罚制度,对拒不整改的施工违法行为持续追责、从严震慑。
在移动源治理方面,新规构建起登记、检测、远程监控、编码管理、区域管控的闭环监管体系,明确重型柴油货车必须安装并联网远程排放终端,严禁篡改、干扰监测数据,依托数字化监管实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用法治利器破解大气治理“老大难”问题,持续擦亮湘潭蓝天底色。
来源:湘潭日报·新湘潭客户端
全媒体记者:廖艳霞 实习生:徐清溪
通讯员:左雪霁
编辑:郭娜
审核:叶汉民 陈津津
来源:湘潭发布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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