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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发挥“四种形态”层层设防作用的若干措施》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杨佳俊 编辑:刘惟烜 2026-01-30 09:3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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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发挥“四种形态”层层设防作用的若干措施》

前移监督关口 做实日常监督构建教育提醒纠偏重处严惩立体防线

近日,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发挥“四种形态”层层设防作用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特别是“从严监督执纪要进一步到位”的重要要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纪检监察机关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和中央纪委、省委工作要求,紧扣“防”字做文章,前移监督关口、做实日常监督,以明晰责任、构建防线、保障落实为主线,形成责任传导、发现问题、研判问题、精准处置的闭环管理链条,着力构建教育、提醒、纠偏、重处、严惩立体防线,做到问题发现在早、处置在小、代价最少。

《若干措施》要求,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协同联动。将运用“四种形态”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纳入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党委(党组)书记述责述廉、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中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内容,提高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在检查考核等评价中的权重。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专责,协助同级党委(党组)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好“四种形态”运用情况统计分析,协助开展党性教育、纪法教育、廉政教育、警示教育,突出加强对“一把手”、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的廉政培训,组织开展干部任前廉政知识测试、廉政谈话,重大项目实施前组织相关人员签订廉洁履职承诺书。健全党委(党组)领导、纪委监委组织协调、部门协同配合的联动监督机制,制定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政法等单位情况通报、沟通协作工作运行办法,构建“四种形态”运用协作机制和相配套的实施细则。

《若干措施》明确,把准运用要求,层层设置防线。扩大谈话覆盖面,在党员干部出现违纪违法苗头或者轻微违纪违法时,及时通过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予以纠正,加大对谈话函询等结果抽查核实力度,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对上级交办、巡视巡察、审计等方面移交和涉及“一把手”、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的问题线索重点研判、优先办理,推进快查快处快结。规范组织处理程序,对受到处分处理的人员,通过定期走访、谈心谈话、考察评估等方式开展回访教育,体现严管厚爱。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四种形态”运用全过程,坚持惩治防一体推进,对查办案件和开展警示教育、整改治理同谋划、同推进,督促案发地区(单位)以召开警示教育会、在一定范围通报等方式开展以案释纪、以案说法,把个案成果拓展为系统治理成效。保持反腐败强大攻势,重点审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以“查”“治”贯通阻断风腐演变,深化以案促改促治,建立类案反复发生防范机制,实行重点腐败案件复盘检视制度,查找问题背后的管理漏洞和制度机制缺陷,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防止“前腐后继”。

《若干措施》强调,夯实基础工作,健全保障机制。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监督,综合运用日常检查、谈心谈话、信访举报、大数据分析和关注个人重大事项变化情况等方式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全面了解党员干部思想、工作、作风、生活情况,对风险隐患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纪检监察机关准确定性量纪执法,全链条加强案件质量管控,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发布执纪执法示范性案例,强化基层工作指导。加强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和能力建设,围绕人、事、财、物等要素,建设各类监督贯通、信息共享平台,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廉政风险预警平台,强化廉洁风险预警防控。坚持全周期闭环管理,分级分类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动态录入领导干部“四种形态”信息,扎实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对于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提出纪检监察建议。深化家风教育,推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家教家风,汲取家风不正教训,涵养良好家风。对本地区本单位在管党治党方面出现重大问题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开展“一案三查”,既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杨佳俊

编辑:刘惟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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