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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高铁座椅压坏后座电脑要赔吗

来源:潇湘晨报 编辑:陈加宁 2022-12-01 09: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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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现已成为人们出行的常用交通工具,不少旅客上车就座后,会下意识地调整自己的座椅角度,以便更舒适地乘车,而正是这个小小的动作,导致了纠纷的产生。“湖南高院”微信公众号11月30日公布了一起案例。

3月4日,大学生王某乘坐“复兴号”列车从深圳前往武汉,该趟列车车厢内的小桌板背面均贴有“请您调整座椅角度时,提示后排旅客”的提示标识。

上车后,王某将其刚购买不久的笔记本电脑放置在前方的小桌板上使用。

途中,坐在王某前方位置的刘某调整座椅靠背时,不慎压到王某的笔记本电脑,造成电脑显示屏损坏。

王某遂向乘警寻求帮助,后双方于长沙火车南站下车前往派出所,但在派出所协商未成。急于赶时间的王某于当日再次购票从长沙火车南站乘坐列车前往武汉。

到达武汉后,王某打车前往电脑维修店,维修后再打车返回学校。

始终未得到赔偿的王某将刘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刘某赔偿维修费、交通费合计4788.5元。

湘阴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财产权益受法律保护,侵害他人财产造成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本案中,刘某所乘列车内座椅背后放置的小桌板背面均贴有“请您调整座椅角度时,提示后排旅客”的提示标识,故其知道或应当知道在调整座椅角度时,应当注意和提示后排旅客。但刘某未尽到上述义务,故对造成王某笔记本电脑损害的后果存在主要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王某将电脑放置在前排座椅背后的小桌板上使用时,未警惕前排座椅调整可能对其造成的影响,对其电脑损害的后果亦存在一定过错,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法院酌情认定由被告刘某承担本案民事责任的70%,其他部分损失,由原告王某自行承担。除去高铁票手续费15元,法院判决由被告赔偿原告损失(4788.5-15)×70%=3341.45元。

来源:潇湘晨报

编辑:陈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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