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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买房“挂靠”购社保,钱花了事没办成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王智芳 编辑:陈加宁 2022-12-06 09: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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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办理社保急不可“代” ,“挂靠”和“代缴”风险多多

人已离职,但社保不想断,怎么办?离职了但社保不跟上,买房又没着落了,怎么办?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找个公司挂靠代缴。

2022年3月18日起,《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实施,规定用人单位、个人通过虚构个人信息、劳动关系,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涉嫌违法。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办法》施行半年多以来,仍然有一些机构向没有劳动关系的个人提供社保代缴服务。

案例:找单位挂靠代办社保,钱花了事没成

今年33岁的涂故(化名)大专毕业后进入长沙一家民营企业工作。2022年1月,因为个人原因选择了离职,为了延续社保缴费,获取在长沙市的购房资格,涂故想到将社保转入一家公司,由对方代缴社保。

2022年2月,涂故与长沙某人力资源管理公司签订《代缴委托服务协议》,约定由公司为其办理代缴社保和购房资格的手续。签约当天,涂故向公司交付服务费首付款3万元。

由于多种原因,该公司未能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为涂故成功入户。涂故多次与公司负责人沟通、协商退款事宜,均被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诿,无奈之下诉至开福区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涂故和人力资源管理公司在双方不存在真实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双方通过签订虚假劳动合同,继而通过人力资源管理公司为涂故购买社会保险的方式,达到取得长沙购房资格的目的,明显与法律规定相悖,导致劳动关系与社会保险购买关系相分离,扰乱社会保险管理秩序。

根据法律规定,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现象:类似“挂靠”或“代缴”并不少见

现实生活中,类似的社保“挂靠”或者“代缴”并不少见。记者在搜索引擎输入“社保代缴”关键词,发现提供社保代缴服务的机构众多,如某全国社保代缴服务平台宣称,可提供社保代缴、社保补缴、社保代理、公积金代缴、五险一金代办等服务,为自由职业者、全职宝妈、离职过渡、无业人员提供社保服务。

记者登录其中的一个网上社保缴纳平台,发现页面正中是“网上自助缴纳社保公积金”一行大字,其宣称能提供“社保代缴、社保补缴、社保挂靠、社保代理”等服务。

记者以买家身份咨询了多名商家,其中有的明确表示,挂靠社保“办不了”,只提供代人工缴费服务,不受理任何待遇类相关业务,包括医保报销、工伤报销、生育产检报销、生育津贴、失业津贴、退休业务等,只提供代跑腿、代人工缴费等服务。

一家店铺客服表示:“我们一直不做支出类业务,缴费这块看大家个人意愿。个人缴费没有协议,缴费记录官网可以查询。”

部门:虚构劳动关系领取待遇违法

今年3月18日起,《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正式施行,其中第32条规定,用人单位、个人通过虚构个人信息、劳动关系,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违规补缴,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现在政策已经明晰,明确对社保法第八十八条的欺诈做了具体行为细化。个人挂靠代缴就是虚构劳动关系情形,是被明确禁止的。”业内人士表示,社保“代缴”“挂靠”风险多多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多花钱,无保障。找公司“代缴”、“挂靠”社保,需要先支付一笔服务费。而且由于与该公司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如果出现问题,劳动法也无法保障权益。

2.公司跑路,财产受损。很多公司是以社保“代缴”、“挂靠”为幌子来实施诈骗行为,出具虚假缴费凭证,实际上并没有办理社保。最后公司卷款跑路,个人则面临着代缴被骗、财产受损等风险。

3.影响个人征信。《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违规参加社会保险,违规办理社会保险业务,以及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将被列入社会保险严重失信人名单。

据悉,2022年4月以来,湖南省人社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打击违规参保补缴问题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了通过虚构劳动关系、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违规办理参保和补缴社会保险费等问题。

省人社厅提醒,虚构劳动关系参保并领取社保待遇是违法行为,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相关监管部门将通过大数据比对分析对此类情况开展核查。广大参保群众切勿存侥幸心理,需依法诚信参保缴费,以正当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切勿以身试法,违规组织虚构劳动关系参保缴费。

新闻链接

灵活就业人员可自行参保

实践中,一些劳动者因劳动关系不稳定,担心社保断缴,从而选择代缴社保的方式。其实,各地均有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缴费办法,个人无需找第三方机构挂靠代缴。

在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可到户口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社保经办机构会将参保登记信息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实时传递到税务部门。办理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增加(新增参保、企业职工转为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关系跨制度或跨省转入灵活就业、个人续缴)、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减少(死亡、出国定居、个人身份转职工、跨制度或跨省转出、个人停缴)等业务时,社保经办机构会及时将登记变更信息通过信息共享平台传递到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同步更新。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方式也更加便捷,只需在税务部门提供的线上或线下渠道选择缴费基数和费款属期,系统根据所选标准自动生成应缴金额,缴费人确认后自主申报。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王智芳

编辑:陈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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