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郴州旅游,感受独美郴山郴水,体验周到郴心服务。”7月21日下午,郴州市人民政府召开第二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郴心服务”“引客入郴”及涉旅行业“九不准”规定系列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郴州市“引客入郴”和旅游宣传营销奖励办法(试行)》《郴州市涉旅行业“九不准”规定》《“郴心服务”旅游服务质量星级划分与评定系列标准》等内容。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引客入郴”奖励办法设置了大型旅游团队接待奖、国内旅游年度奖、入境旅游接待奖、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奖(导游员奖)、郴州旅游形象广告宣传奖、郴州旅游推介和采风踩线活动奖和新媒体宣传营销奖等七个奖项。
“九不准”规定严令不准无证从业、违法经营,不准言行粗鲁、强制消费,不准欺客宰客、价格欺诈,不准哄抬价格、随意涨价,不准非法营运、议价拒载,不准违规拉客、扰乱秩序,不准虚假宣传、诱导旅游,不准“不合理低价游”、变相牟利,不准在安全条件不具备时开放景区(点)。
“郴心服务”12个涉旅行业标准主要包括导游服务、旅行社服务、宾馆酒店业服务、旅游景区服务、休闲农业庄园服务、旅游民宿服务、餐饮企业服务、出租车服务、旅游客运服务、露营地服务、研学实践基(营)地服务、旅游购物场所服务等12个涉旅行业地方星级划分与评定标准。
“引客入郴”奖励办法从物质层面为开拓客源市场提供保障,以“真金白银”加大对旅游消费的支持引导,促进入郴旅游市场的持续升温。“九不准”规定从依法监管层面为进一步规范郴州旅游市场提供负面清单,为优化旅游市场环境明确底线红线。“郴心服务”12个涉旅行业标准从标准体系建设层面为引导市场主体规范经营行为、提升服务质量提供指引。三者从精细化建设、标准化管理、人性化服务同向发力,促进郴州旅游市场从做大向做稳做优层层递进,不断提升。
延伸阅读
从严从快整治“黑社”“黑导”“黑车”
出门玩担心“黑社”“黑导”“黑车”“黑店”?这些问题,郴州都替你考虑好了!
7月21日,郴州市人民政府发布《郴州市涉旅行业“九不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下属涉旅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作出明确规定。
《规定》中指出,不准言行粗鲁,强制消费。严禁强迫及变相强迫游客消费,旅游服务经营者进行旅游经营活动时,不准言行粗鲁,严禁辱骂游客,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的不文明和违反行业操守的言行。
《规定》提出,不准欺客宰客,价格欺诈。严禁隐性消费和强制消费,商品(服务)必须明码标价,不得有价格欺诈行为,在旅游服务过程中要一次性告知收费额度。
《规定》中指出,不准非法营运,议价拒载。严禁无资质车辆从事旅游客运经营,驾驶员和导游不得以任何理由推销、售卖商品,不得擅自改变线路和恶意甩团、宰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严禁出租车(含网约车)拒载、议价、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不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违规收费、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不使用文明用语。
《规定》中还严令不准违规拉客,扰乱秩序。严禁危害交通安全和公共秩序的拉客揽客。不得在公共场所及周边以滋扰方式向游客介绍服务,严禁非法拦截、强登、扒乘机动车、利用车辆私拉游客进入景区(点)等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对违反“九不准”规定的涉旅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郴州市人民政府提出,要按照“依法依规、从严从快”的原则进行处理,直至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取消从业资格,并结合实际列入诚信黑名单,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对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执行“九不准”规定落实不到位,当地市场问题集中、秩序混乱、乱象突出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坚决启动问责程序,予以严肃处理。
《郴州市涉旅行业“九不准”规定》的发布,严厉打击了旅游市场中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了郴州市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游客合法权益,有益于构筑健康、有序、安全、文明的旅游环境。
“引客入郴”准备了哪些奖励
7月21日,郴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郴州市“引客入郴”和旅游宣传营销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等内容。
《办法》明确奖励范围为:郴州市范围内旅行社、导游员、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其他协会组织或个人。
《办法》设置了七个奖励项目:大型旅游团队接待奖、国内旅游年度奖、入境旅游接待奖、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奖(导游员奖)、郴州旅游形象广告宣传奖、郴州旅游推介和采风踩线活动奖、新媒体宣传营销奖。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还设立了新媒体宣传营销奖。对以郴州市域文化旅游体育资源为创作内容,并在相关新媒体平台发布原创作品的国内新媒体作者(含企业和个人)给予奖励。内容相同或相似的作品在不同平台发布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进行奖励,不重复计奖。同一媒体账号全年获奖金额累计不超过10万元。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邓力菲
编辑: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