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入职的职工等群体的安居保障,9月1日起,株洲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执行新政,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可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全年累计提取限额为15000元,夫妻双方提取金额合并计算。
初入职场的青年人和新市民,大多租房居住。此次,株洲市针对性优化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具体来说,株洲市的缴存职工,连续3个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后,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地无住房且租房自住的,可申请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过去租房只能‘按年提取’公积金,今后可以‘按月提取’,对于我们这些初入职场的年轻群体来说,肩上的负担可以相对减轻不少。”去年应聘进入石峰区一家轨道交通装备配套企业的小吴说。
来源:株洲日报
作者:伍靖雯
编辑:曹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