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国家发改委官网正式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3〕624号),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经自愿申报、组织创建和集中评审,确定68个地区为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湖南永州市在列。
《通知》明确,各示范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积极探索创新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各相关省(区、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要加强对示范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督促,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其他地方要认真学习借鉴示范区的经验做法,结合实际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将建立跟踪评估机制,对示范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示范区名单进行动态调整。
近年来,永州市扎实推进信用制度、信用信息共享、政务诚信、信用创新应用、平台功能建设、“信易贷”、诚信宣传等方面工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永州市2020年、2021年参加全国信用平台评比,连续获特色性平台奖;2022年,永州市在全国城市信用指数监测排名中基本保持在50名左右,排名得分在省内地级市长期保持第一。
来源:永州头条
作者:张华兵
编辑:郭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