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通报省本级社会组织2022年度检查结果,1121家社会组织年检合格,130家基本合格,82家不合格。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省民政厅依法对2022年6月30日之前成立登记的省级非慈善组织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进行了年度检查,并发布《湖南省民政厅关于省本级社会组织2022年度检查结果的通报》。
《通报》要求年度检查不合格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应在业务主管单位或行业管理部门以及社会组织行业党委的监督指导下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整改期限自8月29日起,30日内办理。
来源:湖南日报
编辑:戴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