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长沙工作的小曹向记者反映,自己此前租了一个房子,一年到期腾房后,房东不愿意退还押金1500元。房东向女士称,空调外管漏水导致柜子损坏,加上大立柜的门粉碎性地坏掉了,因为需要重新做阳台柜子、找师傅修鞋柜等,因此剩余押金退不了。
小曹称,立柜的门有损坏,她找人修了一下,但之前对于空调外管道连接阳台储物柜的部分漏水一事是不知情的,“该出的部分我愿意承担,不该我承担的我不负责”。向女士也表示,她愿意接受第三方公证机构调解,也接受对方去法院起诉。
与房东多次协商无果
2022年6月30日,为了工作方便,小曹通过房屋中介,与另一名合租室友租了浦沅的一处房子,每月租金1500元,押一付三,租期一年。
双方于当天签了《房屋租赁合同》。2023年7月,租期届满,小曹腾退房屋。“水电费还剩近300块钱,以及1500块钱的押金,除掉应该交的500多块钱的物业费用,按理说应该退给我1200多块钱,但直到现在,房东都没给我退钱。”小曹告诉记者,她曾多次找房东协商,但对方都不愿意。
为什么房东向女士不退还小曹所剩余的押金?记者注意到,合同里写道: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赁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合同里还提到,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因其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和承担赔偿责任。
已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书
“押金不退是有理由的,理由她很清楚的。”9月4日,记者联系上房东向女士。双方争论的矛盾点主要在于房间内的物品遭到了损坏。
向女士称,进门处大立柜的门粉碎性地坏掉了,油漆也搞坏了,空调漏水导致柜子里存放的东西也坏了。“合同写得清清楚楚,她在里面住了这么长时间,有义务自己去修好或者通知我。”向女士说,现在房间里的东西还没修好,但房间已被租出去了,“她如果要修,可以自己去和我的租客协商。”
小曹则认为,立柜的门是有损坏,自己找人修了一下。对于空调外管道连接阳台储物柜的部分漏水,她之前不知情。“漏水是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的,该出的部分我愿意承担,但是不该我承担的我不负责。”小曹说。
事实上,7月5日,小曹已向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书,请求法院判决被告退还押金1000元、水电费298.35元。“我接受第三方公证机构调解,或者她去起诉也可以。”向女士说。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认为,空调漏水导致的房屋外柜子及其物品的损坏是不是租客不合理使用造成的,如果双方均无法证实,可以通过申请鉴定,由专业人员通过鉴定的方式来确定。
租客只要有证据证明自己交了押金,房东未退,就可以向法院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房东主张扣除1500元押金需提交相应证据证明其扣除1500元押金是合理合法的,比如合同中的相关约定、租客违反合同约定损坏相关财物、以及具体损失金额的证据。
来源:潇湘晨报
编辑:高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