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关于蟹卡、海鲜卡等预付礼品卡相关的消费维权事件频频发生。近日,长沙市民李女士就碰上了海鲜卡差点成为“一张废纸”的情况。
李女士向记者投诉称,此前,好友赠与自己一张今锦上海鲜提货卡,临近年关,她准备将海鲜提出,当作年货供家人享用,但当她按照卡上描述的提货方式想要预约提货时却发现,无法找到今锦上客服。
根据卡上描述的提货方式,消费者可通过公众号预约或拨打官方电话提货。记者在今锦上公众号和小程序联系人工客服,均显示当前客服繁忙,迟迟无人响应。拨打官方电话提示:当前客服繁忙,暂无法接通。
随后,记者联系到今锦上京东自营店客服,对方表示,海鲜卡可以提货,但现在只能预约1月底以后发货,并为李女士预约了提货。记者了解到,李女士所持卡为海鲜卡,预约提货时间为每年9月中旬至次年3月底。
海鲜本身属于生鲜食品,不易保存运输,蟹卡海鲜卡等预付卡的发行既可以解决生鲜易坏问题,还利于商家提前营销回笼资金。同时,这类预付卡的购买者和使用者可分离,更方便节日送礼。但今锦上提货难,难倒的不只是李女士,网上不少消费者投诉称,今锦上的预付卡提货难。多数消费者都遇到了公众号留言无人回复、客服电话无人接通的问题。在今锦上的官方微博下面,也有不少消费者留言称无法提货。
今锦上京东自营店客服称,蟹卡无法提货是因为当季的蟹卡预约已经截止,下次开放预约时间是今年9月底。对于公众号和客服电话无人回应一事,对方则表示应该是客服繁忙,消费者联系旗舰店客服更方便一些。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易旭表示,因为蟹卡、海鲜卡等是一种预付消费卡,消费者和商家建立起了买卖合同关系,消费者预先支付了货款,意味着商家无偿使用了消费者预付的资金。在这种模式下,消费者没有提货,商家没有因此产生任何成本,相反有着大量的财务收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的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所以,消费者有权退卡或者要求商家继续发货。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承担预付款的利息等。
如果消费者遇到预付卡提货难,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拨打消费者申诉举报热线12315反映情况,或请求消费者协会予以调解;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向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如消费者人数较多,也可以向消保委投诉,由消保委指派律师作为消保委的代理人向法院提起集体诉讼。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申潇轶
编辑:高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