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诈骗手段花样百出,不少单身的男性或女性遭遇以“谈恋爱”为名的骗局。近日,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赵某已婚却谎称单身,通过与不同男性交往骗取钱财。被告人赵某因犯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8万元。
赵某原籍湖北,在湖北老家和丈夫结婚并生育一个孩子。赵某来到岳阳,化名江某,经人介绍认识了邓某。她谎称自己是国内某公司湖南区域总经理,与邓某谈起了“恋爱”。在交往过程中,赵某通过虚构身患重病、为父母举办丧事等事由骗取被害人邓某54万元。尝到了甜头的赵某,发现了一条“生财之道”,于是她继续利用“单身女强人”的人设在岳阳楼区实施诈骗,相继认识曹某、童某并在骗取两人信任后,以资金周转、身患重病需住院治疗等事由,先后骗取两人财物共计28万元。
邓某等人发现赵某谎称的身份系虚假身份后,将其带至派出所并报案。到案后,赵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并退赔了部分被害人损失。
单身人士在找对象时,部分花费必不可少,但也要提高防骗能力,充分了解对方的个人信息、婚姻状况等具体情况。如果对方以各种理由频繁索要钱财,就要提高警惕,擦亮眼睛,谨防个人财产受损。
来源:潇湘晨报
编辑:高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