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怀化市纪委监委通报的数据显示,今年前9个月,怀化市本级发现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61起,比去年同期下降55.15%。
怀化市本级发现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案为何大幅下降?
“三个一律”严肃处罚追责
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资产管理办公室原主任周某最近心情不好。近日,医院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月13日22时许,周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鹤城区政府路段被交警查获。他受到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按照怀化市纪委去年初出台的关于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处理“两个一律”的纪律要求,他被免职并立案审查。
“两个一律”,即对2022年1月1日后酒驾的党员、公职人员,一律从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有职务的先免职再处理,且必须立案给予党内警告以上处分;醉驾的,一律依规依法从严处理,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处分,并通报曝光。
“去年初,我们对全市党员和公职人员酒后驾车问题的处理情况进行了分析,发现13个县市区处理标准不一,达不到警示震慑效果。”怀化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对此,该市认真研究相关的纪律条规和法律法规,出台了“两个一律”纪律要求,对党员和公职人员酒后驾车行为“零容忍”。
今年,结合纠风治乱“固本行动”,怀化把“两个一律”升级为“三个一律”,增加“一律深究背后的利益交换、请托办事等问题”,构建系统整治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工作机制。
通报曝光和警示教育同步进行
记者走进怀化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一名干部展示了今年市本级的2期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通报。翻阅通报,发现“上榜”的人员涵盖处级、科级和村干部,其中3名公职人员因醉驾被“双开”。
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正处级干部赵某酒后驾车受到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赵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鹤城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四级调研员张某醉酒驾车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张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主任科员……
去年市县两级公开通报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85人。今年市县两级已通报曝光典型案例32批132起,强化震慑效果。
怀化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坦言,尽管从严执纪执法,持续提醒、通报、警示,有些人还是“醉”在酒中,喊不应、叫不醒。
“对此,我们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通过党员干部职工大会、支部党员大会等方式,结合常态化纪律教育,持续学习相关纪律法律、‘三个一律’纪律要求和典型案例通报,从内心深处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怀化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贺遵庆说。
今年来,怀化市、县纪委监委对酒驾醉驾问题多发的24家单位“一把手”进行了约谈,推动督促411家单位召开酒驾醉驾警示教育大会。
压茬推进系统整治
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背后是纪律作风,其中一部分涉及违规吃喝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个别还存在权钱交易等违法犯罪。
对此,怀化坚持系统施治,一仗接着一仗打,强力推进整治。
今年,怀化坚持查纠并举、办案开路,从7月中旬开始深入开展怀化纪检监察干部带头、领导干部带头,严肃整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旅游、打牌赌博和酒后驾车等5类突出问题,即“两带头五整治”纠风防腐专项行动。该市明确纠风防腐“二十严禁”纪律要求,成立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市县联动、一体推进。
市县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公安、财政、审计等部门,全面排查起底五类问题线索,建立快移快查快处等协作机制;运用市纪委监委大数据监督预警平台、市税务发票监管系统等,深挖隐形变异问题线索,建立台账、及时处置、销号管理,对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优先处置。
从8月开始,怀化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每月开展一次以上酒后驾车等集中检查。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违纪违法的,立即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从快从严查处。
目前,怀化已开展集中检查2次,发现7起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正在依纪依法处理,其中有职务的3人均迅速被免职。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雷鸿涛
编辑:杨雁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