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市公安局发布进一步优化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将进一步放宽户口准入条件。
通知最大的亮点是取消自贸区人才引进落户家属随迁及投靠限制。根据此前发布的自贸区人才政策,经认定的45周岁(含)以下、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落户不受年龄限制)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可凭毕业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直接落户。根据长沙市公安局最新通知,自贸区人才引进落户时配偶、子女、父母均可随迁及投靠落户。根据制度,申请迁户时需要提交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凭证材料,落户在单位集体户口的,需提交单位介绍信或同意接收其户口迁入的书面意见。审批流程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并登记,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此外,今年的落户新政还放宽了大中专学生毕业落户、长株潭地区落户的准入条件。
放宽大中专学生毕业落户限制,凡户口已迁入学校集体户的长沙高校毕业生,同时在长沙市有就业意向的,经长沙市委人才办认定后作为青年储备人才,按照自贸区人才引进落户政策落户。符合落户条件的迁入人员可选择自有房屋、单位集体户、自贸区人才集体户等落户地址办理迁入登记。
长株潭地区(包括长沙、株洲、湘潭三市市区及其所辖区县市)的未成年人和全日制在校学生,投靠长沙市城镇地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的(被投靠人为军人的除外),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城镇。
长沙市公安局表示,符合通知规定户口迁移条件的,应当提交相关凭证材料。通知未另行明确的其他事项仍按《长沙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长公通〔2021〕20号)执行。
操作细则
大中专学生毕业落户
登记条件:凡户口已迁入学校集体户的长沙高校毕业生,同时在长沙市有就业意向的,经长沙市委人才办认定后作为青年储备人才,可按照自贸区人才引进落户政策落户长沙市。
申报材料:由本人通过“我的长沙”App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选择“自贸区人才引进”提交户口业务办理申请。
落户地址:符合落户条件的迁入人员可选择自有房屋、单位集体户、自贸区人才集体户、长沙市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或市、区县(市)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等落户地址办理迁入登记。
长株潭人员投靠祖(外祖)父母落户
登记条件:长株潭地区(包括长沙、株洲、湘潭三市市区及其所辖区县市)的未成年人和全日制在校学生,投靠长沙市城镇地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的(被投靠人为军人的除外),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城镇。
申报材料:申请表;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系祖孙关系的亲属关系凭证材料;全日制在校学生需提交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
来源:潇湘晨报
编辑:周怡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