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获悉,11月28日起至2024年1月27日,湖南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启动募集。省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销售、加工等经营活动的粮食企业,符合条件者,根据自愿原则认缴基金,最高可申请贷款7500万元。
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是由政府适当出资,引导管理区域内符合条件的粮食企业共同出资组建的收购基金。基金首期规模5亿元,省财政认缴出资1.5亿元,参与粮食企业认缴基金总额为3.5亿元。在省内注册并开展业务,从事稻谷、玉米、小麦、油菜籽和杂粮等粮食收购、储存、销售、加工的粮食企业,只要自愿认缴信用保证基金,可向省农发行、省农行、湖南银行当地(市、县级分行或支行)提出认缴申请。
根据要求,单户企业基金缴存限额原则上缴存起点额度不低于30万元,以10万元为单位增加,不超过500万元;贷款合作银行原则上按企业实际缴存额度的10至15倍确定市场化收购增信贷款额度,具体贷款放大倍数,由贷款合作银行根据企业信用评级、盈利水平、风险承受能力和企业资金需求等情况综合研究确定。单户粮食企业贷款余额最高不超过7500万元。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经对全省400家粮食企业进行统计,有384家粮食企业存在融资需求。设立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旨在进一步推动粮食收储体制改革,有效缓解粮食企业市场化收购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郑旋
编辑:苏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