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财经委来湘调研
从法律高度强化企业国有资产保障
6月4日至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委员、常委会副秘书长欧阳昌琼率队来湘开展企业国有资产法修改立法暨执法检查调研,并与省直相关单位、国有企业和专家进行座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剑飞陪同调研。
在湘期间,调研组深入长沙、湘潭、株洲企业一线,详细了解企业国有资产法实施情况及重大项目进展,听取了企业和有关部门遇到的困难及意见建议。
调研组指出,现行企业国有资产法自2009年施行以来,在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巩固和发展国有经济、加强国有资产保护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面对新时代、新发展、新情况,原有的法律亟需做出调整。湖南在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中有着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对今后修法和执法检查工作具有借鉴意义,值得认真梳理、总结分析。
调研组强调,国有企业既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又要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以民事主体和法人身份开展经营活动。要加大科技创新,强化国有企业科技创新责任,主动担当、带头作为,不断完善国有企业体制机制、创新动能、评估考核等方面的制度规范,从法律层面保障企业创新发展。要加强境外国有资产监管,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郭宸
编辑:刘良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