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湖南湘江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禁止在梅溪湖水域游泳的公告。
公告称,目前正值暑期,天气炎热,区域内野泳现象开始增多。因梅溪湖水体水深存在危险,水下环境复杂,在湖中戏水、野泳存在较大的溺水安全隐患。为了确保广大市民的人身安全,现就严禁在梅溪湖水域游泳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规定,不在片区内水域游泳、戏水,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各种违规行为。
二、如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不听劝阻,擅自下水嬉戏等行为导致出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责任自负。
三、对违反规定擅自下水游泳的市民或严重阻挠和干扰管理的行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联合公安机关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请家长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家长和监护人应加强对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让孩子了解溺水的危害性;要时刻关注孩子的去向,特别是在周末、节假日等游客人流量多的情况下,要加强对孩子的监管,教育孩子不到无安全措施、无救护人员、不熟悉水域边嬉水游玩,尤其是在公园靠湖边处逗留玩耍,防止意外溺水事故发生。
来源:潇湘晨报
编辑:张云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