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健委等部门印发《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开展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建设,是提高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推动构建分级诊疗秩序的重要举措。《方案》提出,2024年,全省全面推开医共体建设。到2027年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基本实现全覆盖,县域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明显提升,县乡村三级协同支持关系进一步夯实,乡村两级服务水平明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比例达到65%,医保基金县域使用效能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方案》提出,开展帮扶的城市公立三级医院对医共体要至少派出3名以上专家给予医疗、药学、护理、管理等常年驻守指导。建立健全以县带乡、以乡带村帮扶机制,牵头医院向乡镇(街道)常年派驻临床、管理人才,帮助解决基层问题,面向乡村开展巡回医疗,根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有医疗力量和服务人数,合理确定县级以上医院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常年服务人数。将符合条件的公办村卫生室逐步转为乡镇卫生院延伸举办的村级医疗服务点。对其他性质的村卫生室,继续深化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
来源:潇湘晨报
编辑:秦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