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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群众“家门口”享受法律服务

来源:湖南日报 编辑:周怡琳 2024-07-08 08:4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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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日前,绥宁县长铺子苗族侗族乡川石村的粟满财和粟榆佩,因合伙建房闹得不可开交。川石村志愿法律服务站志愿者滕学平上门,讲述清代贤臣张英“三尺巷”的故事,一番语重心长的调解后,双方很快就房产权属登记等问题达成协议。“以前遇到这种事不知道怎么办,现在不出村就能解决。”粟满财深有感触。

去年11月以来,绥宁县发挥基层力量贴近群众的优势,探索推行“法律服务一村(社区)一站”新举措,在全县235个村(社区)建立法律明白人志愿服务站。734名法律明白人志愿者深入村组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处理问题,打通基层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服务站提供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法律文书代写、志愿服务等5类法律服务。为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志愿者由“五老人员”、村干部、乡贤和驻村法律顾问等人员组成,通过集中培训,让他们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及调解方法、技巧,并为每位志愿者配发《“法律明白人”普法读本》《法律服务指南》等学习资料和工具书。同时,绥宁县法院17名员额法官和县司法局聘请的6名律师,担任各村(社区)服务站的法律顾问,定期为志愿者开展法律知识培训。

为提高服务水平,绥宁县通过制作动漫片、情景剧、普法小课堂等多种形式,将晦涩难懂的法律条文转化成通俗易懂的故事情节,在绥宁县司法局抖音号、微信视频号发布。

自“法律服务一村(社区)一站”新模式以来,绥宁县各村(社区)共开展法治宣传20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7万余册,制作普法短视频20余期,普法受益群众20余万人;为群众代写法律文书3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000余次,化解矛盾纠纷400余起。

来源:湖南日报

编辑:周怡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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