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部分客户拖欠货款,给我们资金运转带来很大压力。石门法院帮我们集中起诉、执行,涉及货款500多万元,目前已收回300多万元。”今天,湖南湘佳橘友农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黄兴佳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石门县全力抓好优化营商环境“生命线”工程,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以法治力量打造坚实护企后盾。
涉企案件优先立案、涉企矛盾优先调处、涉企执行优先保障。石门县人民法院持续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推进涉企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设立涉企案件诉讼服务窗口,为涉企纠纷开辟快审快结绿色通道,涉企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仅33.7天。运用“多元调解”化解涉企矛盾,降低诉讼成本和负累。
石门县人民法院慎用法律强制措施,平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针对部分当事人恶意诉讼保全等现象,去年,石门县人民法院出台规范涉企财产保全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参考意见,引导执行人员不搞过度执法和“一刀切”执法,尽可能减小司法办案对企业经营带来的负面影响。意见出台后,依法驳回针对企业的恶意诉讼保全申请19件,为35家符合条件的企业解封基本银行账户,变更保全措施。
去年,深圳某设备公司以拖欠设备租赁费为由起诉石门某重点建设项目,要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租金并赔偿违约金,同时提起诉讼保全申请,要求冻结被告广州某工程机械公司账户银行存款25万元。石门县人民法院对保全申请进行审查,发现被告无不良信用记录,因年底资金紧张导致付款不及时,且诉中该公司积极筹措资金并支付部分租金。法院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保全申请。开庭当天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付清全部租金。
来源:湖南日报
编辑:周怡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