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民政府发布通知,决定赋予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进一步推动长株潭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此次赋予三市的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主要涉及先进制造、市场准入、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包括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等22项事项。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对直接赋权事项,承接部门要明确权责,省直部门要交接到位。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可根据实际情况配套下放市级权限到开发区,优化赋权方式,推动更多权限全链条下放,激发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
通知明确,支持长株潭地区建设全国数字经济集聚区、北斗规模应用引领区和绿心生态区,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再造审批流程,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支持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推动开发区审批服务“一个大厅集中、一个窗口对外、一枚印章审批”。深化“四即”(洽谈即服务、签约即供地、开工即配套、竣工即办证)改革,提升区域发展动能和活力。
此外,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要率先推进省“一网通办”系统统一受理,确保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统一受理办结率达到90%。
通知要求,省直有关部门和赋权承接部门要细化举措,明确监管责任和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赋权事项监管到位。支持长株潭地区建立区域协同的联合监管机制。
来源:湖南日报
编辑:黄河